国父女狮城买百万公寓,汇款给当房屋经纪的友人,让对方帮忙转账付费,岂料友人私吞近60万元,发展商终止交易,没收早前支付的款项,导致父女损失119万5354元。 被告是中国籍的刘思雨(音译,32岁),星期四(3月2日)早上承认一项失信罪和伪造文件罪名,另一项失信罪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。 案情揭露,事发时被告是一名房屋经纪,与女顾客(32岁)于2015年在英国读书时认识。 女顾客和父亲在2015年11月请被告当房屋经纪,打算在新加坡购买178万5000元的公寓。 但是,公寓还在施工,父女两人需要根据付款时间表,分期付款给发展商。根据被告和女顾客的协议,女顾客会汇钱到被告的银行户头,再由被告支付给发展商。被告先付了40%给发展商,也支付了印花税。 岂料,2016年9月5日,被告开始拖欠款项。调查显示,女顾客共汇款84万6582元给被告,让她支付给发展商,但被告却私吞33万2976元1角,拿去买各种奢侈品。
由于买家没按时付款,发展商原本要没收部分款项,但与买家协商后,重新制定付款期限和所要支付的款项。 然而,女顾客汇款45万元给被告时,被告再次私吞25万4520元。 发展商最后终止交易,没收早前支付的款项,导致父女损失119万5354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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